摘 要:
年出栏商品肉猪2000头以上的商品猪场,其建设规模、选址与建场条件、规划与布局、工艺设备、畜舍建筑、卫生防疫和环境保护等都应遵循一定的要求。[第一段]
建设规模要求商品猪场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建设地区资源、投资、本地区及周边地区市场需求量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及技术与经济合理性和管理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2选址与建场条件符合当地土地利用发展规划和村镇建设发展规划要求;有便利的交通条件;场址地势高燥、平坦,在丘陵山建场地应尽量选择阳坡,坡度不得超过20。;场区土壤质量符合GB 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猪场水源充足,取用方便,便于防护,水质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电力充足可靠,粪尿污水能就地处理或利用;大规模猪场应考虑满足建设工程需要的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场址根据当地常年主导风向,位于居民区及公共建筑群的下风向处;场界距离交通干线不少于500 米,距居民居住区和其他畜牧场不少于1 000米,距离畜产品加工厂小于1 000米;在水保护区、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严重畜禽疫病常发区及山谷洼地等易受洪涝威胁的地段不得建场。3 猪场规划与布局场区规划的原则应本着建筑紧...... |